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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跪求水事件里,还有带动经济的煤企和谋生的村民
2023-04-03 09:15:33    来源 : 中国新闻周刊

近日,宁夏万亩林场主孙国友"跪地求水"一事引发广泛关注。


【资料图】

当事人孙国友称,自2003年7月起,在马家滩镇承包了万亩荒沙地,从事治沙植树。2008年以来,随着双马煤矿项目开展,其林场水源遭到破坏,双方就林场供水一事达成协议,但对方多年未实现供水。

由于煤矿未兑现今年3月27日为林场供水的承诺,孙国友情绪崩溃,无奈之下"跪地求水"。很快,视频在网上广泛传播。

3月30日晚,银川灵武市政府通报称,对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公司双马一矿与孙国友供水纠纷所涉新种和拟种苗木已采取有效保护措施。

值得关注的是,在这起供水纠纷之外,关于孙国友与煤矿、当地政府及百姓涉及的更多问题,以及如何科学治沙,也被越来越多的网友关注。

万亩林地缺水十多年?

根据《宁夏日报》报道,孙国友1959年出生于四川省南充市南部县富利镇,21岁来到宁夏打工。2003年,孙国友承包了灵武市马家滩至鸦儿沟的道路修建工程,施工时,孙国友偶然发现这片沙地下面有地下水,于是承包了1万亩荒漠,在这里种树。

宁夏灵武市马家滩镇政府作出的《关于对马家滩村部分荒沙地进行发包的决定》显示,当年,灵武市马家滩镇政府作为发包方,与承包方孙国友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签订《荒沙地承包合同》,约定将马家滩镇马家滩村(1-2队)的荒沙地发包给孙国友,总面积一万亩,期限50年,用于生态建设、种树、种草、经济林、养殖综合开发为一体。

孙国友女婿在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时表示,签订合同后,他们便在承包的荒沙地种树治沙,但2008年双马煤矿(现"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双马一矿")筹备并开矿以来,林场的水源遭到破坏,树木遭遇断水危机。

"之前这片荒地的水源还是可以供一些高大的乔木存活,煤矿来了影响供水,我们就开始种一些耐旱的灌木丛和防风固沙的草。"孙国友女婿表示,目前承包的林场大约有20000亩,已经有15000亩林场种上了树苗。

孙国友女儿孙悦也在接受采访时称,"原本林场有丰富的地表水资源,往下挖两米就有水,都不需要灌溉,只要不是风沙把树吹倒,基本上栽下去的树苗成活率有70%。但在矿场建成后的十多年里,树苗成活率只有10%-20%。"

针对林场用水问题,2011年,孙国友和煤矿方签订供水协议。矿场承诺,在孙国友林场承包期内,提供林场绿化用水,矿井水处理站建成后,保证林场的用水量,而孙国友不得转供他人。同时,在矿井水处理站外排主管道风井工广北侧预留分支供水管口,将预处理后的矿井水供孙国友使用,分支管路与原供水管道对接,保证正常供水。主工广生活污水处理厂向进场路北侧为孙国友提供绿化用水,提供配电点。

孙国友公开的供水协议

然而孙国友称,协议签订十多年来,林场的供水问题一直没能得到解决。经过协商,原本近期可以供水,他们便花费资金购买设备,并投入大量人力将15万株灌木和4万株乔木树苗背上山,等到有水时,把剩下的5000亩地种上树苗。

"原本约定在3月27日供水,我们备好了沙柳、国槐、石绵木等苗木,但当天并没有兑现",在其女婿看来,孙国友也正是因此而崩溃,不得不跪地求水。

对此,当地水务公司负责人回应此事表示,污水处理达标,但是水的盐分过高不利于浇树。而孙国友则认为,双方有协议承诺供水,当时水源水质是达标的,现在不达标的问题应该由煤矿方处理,希望其按协议正常供水。

事件引发关注后,灵武市政府及马家滩镇政府等部门着手协调此事。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双马一矿也在3月29日发布公告,称目前正与孙国友就供水事宜进行协商,相关问题正在核查。

3月30日晚,灵武市政府通报称,对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公司双马一矿与孙某供水纠纷所涉新种和拟种苗木,已经采取有效保护措施。

值得一提的是,通报中显示,孙国友实际栽种的树苗并没有达到先前宣称的近20万株。

灵武市政府称,对孙某近期栽种的890棵丝棉木,马家滩镇已安排水车进行浇灌;对尚未栽种的1000余棵丝棉木,采取了有效保护措施,努力避免供水纠纷处置期间因缺水导致苗木死亡的情况。

同时,自然资源部门和马家滩镇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目前尚未栽植的沙柳橛子(沙柳树枝)采取了技术保护措施。灵武市还认真履行监管职责,防止出现污染环境等次生问题。

事实上,在"跪地求水"事件之前,孙国友曾就万亩林地水源被煤矿毁坏的情况多次公开反映。

公开信息显示,2014年的宁夏川渝总商会上,孙国友作为商会理事提到此事,"开荒治沙种树遭非法建矿、排污毁林,长期上访得不到解决"。

也正是这一年,孙国友反映的"双马煤矿毁坏治沙林地事件"被央视报道。其中提及,宁夏森林资源司法鉴定中心曾在2012年12月24日进行过鉴定,鉴定结果是孙国友承包的治沙林一共有1817亩被双马煤矿非法占用,其中林地面积为1443.5亩。

上述报道中提到,当时,双马煤矿矿井水处理站仍在建设中,并没有投入使用,每天超万立方米的污水直接排到了"洪嘴子"小湖。与此同时,双马煤矿自2008年以来,存在未经依法批准占用土地新建厂房及附属设施、未经依法批准开采煤炭资源的行为,灵武市国土局曾五次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

孙国友的问题还被写进了《马家滩镇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针对孙国友在抖音等媒体反映马家滩村村民偷牧导致其承包的一万亩沙荒地植树成活率低的网络舆情,组织法律顾问对孙国友承包合同及其相关合法性程序进行审查,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与修改建议。

对于孙国友长期反映问题却得不到解决的情况,马家滩镇政府一位官员对中国新闻周刊表示,事情并不像社交平台上公布的信息这么简单,但情况究竟如何,对方表示不便透露。

公开资料显示,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双马一矿(曾用名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双马煤矿),成立于2016年,是一家以从事煤炭开采和洗选业为主的企业。

该公司风险信息显示,2018年3月,双马一矿建矿未取得取水许可证,根据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相关证据,属于严重情节。灵武市水务局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在2021年底前办理取得取水许可证,罚款8万元等行政处罚。

2020年以来,煤矿因作业面部分设备不能正常工作、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等原因多次被罚,罚金超过20万。此外,该煤矿还涉及多个法律诉讼案件,案由包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侵权责任纠纷等。

孙国友与双马煤矿的纠纷,并不只限于供水问题。同时,他与林场所在的马家滩镇马家滩村也有不少纠葛,这也是不少村民质疑他在种树治沙过程中一心投入环保公益事业的真实性的原因。

马家滩镇居民刘林(化名)告诉中国新闻周刊,2003年《土地承包法》开始实行,且当时开始实施退耕还林工程,"孙国友正是看到了国家政策,才承包了这片荒沙地"。

刘林回忆,2002年,上级政府向马家滩村下达了300亩植树造林的任务。马家滩村民集体在村西侧栽了大约100亩树苗。剩余的200亩任务,林业局作为主导单位提供了树苗,要求按照相应的株行距规定进行栽植。

"退耕还林、退牧还草有粮食补贴,2003年第一年孙国友还拿了150亩退耕还林的粮食",刘林说,但是到了第二年,孙的补贴指标便被取消了,"因为他乱栽,比如一亩地按照规定的株行距要栽多少株,但他这儿栽一攒,那儿插一坨,不按科学种植,还浪费地。"

"到了2005年左右他就不来了。上级林业部门要我们报植树造林的情况,他的一万亩完成了多少,要有个数字,但村里和镇上都联系不到他,树也没栽完。后来听说在内蒙古包工。"

2014年,宁夏广播电视台公共节目中心对于马家滩村的报道中也提到,马家滩镇政府曾将1万亩土地以每亩地每年一块钱的价格承包给孙国友。马家滩镇一位干部透露,承包以来,这笔钱孙国友仅仅缴纳3年,便再无下文。

上述干部还提到,按照当时规定,孙国友承包万亩沙地后,没能及时办全手续。签署合同后,还应办理林权证、土地使用证,但一直没有办理,"必须要拿到国土资源局认证了,每平米交两毛八分钱 ,才能办这些手续,孙国友一直说自己很困难,希望国土资源局能免去这个费用,但人家肯定是要按文件办事的。"

刘林回忆,到了2008年左右,孙国友又回到了马家滩。也是这一年,双马煤矿开始建设。煤矿占用孙国友承包地中的部分林地,后来,双方就这一问题打了官司。"当时煤矿建设时,村里就有人去说过,这个地是国土资源局的,树是人家孙国友承包种的,不是村集体土地,得和人家打个招呼。"

裁判文书网公布的一份2017年《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孙国友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也证实了上述说法。

2008年12月,双马煤矿占用孙国友承包的部分土地后,马家滩镇政府、双马煤矿指挥部、灵武市国土资源局、灵武市林业局、马家滩镇马家滩村村委会及孙国友夫妇就此事协商。

宁夏绿丰源园林绿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双马煤矿小工业广场、运煤公路建设项目占用林地可行性报告》记载,按照确定的补偿标准,项目拟永久性征用林地面积2.7161公顷,林地补偿费61112.25元、林木补偿费855430元、不可预见费54992.54元、植被恢复费513304元......

2009年9月至2010年4月1日间,神华宁煤集团与灵武市马家滩镇政府、灵武市国土资源局分别就双马煤矿临时用地、征用土地问题签订了3份协议,并支付了相应补偿费。其中包括《双马煤矿小工业广场、运煤公路建设项目》占用林地补偿款148.4838万余元。

2010年7月至2013年2月,孙国友自灵武市马家滩镇政府收到双马煤矿占用林地12.8926公顷的林木补偿费用919810元。

宁夏广播电视台公共节目中心的报道中也提到,不少村民反映,从双马煤矿第一次征地开始,征地款的去向问题一直没有公布,直到后来村民才得知一些情况。

例如,双马煤矿的合同上标明,征地补偿款是每亩三千多元,但镇政府对村民的答复是每亩实际上只有150元的补偿款,除了每亩扣除60元之外,其余每亩90元的补偿款已经全额发放给了村民。合同上的征地补偿款和镇上所说的金额相差巨大,这笔钱究竟去了哪里?村民们多方反映,却始终没有结果。

双马煤矿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对电视台记者表示,征地合同是和灵武市签订的,基本上征地补偿款平均价是每亩三千多元,并严格按照合同执行了补偿款的支付。他称,煤矿第一次征地时,确实是付了367万元征地补偿款,另外还支付了一名姓孙的土地承包人97万元的补偿款。

裁判文书网有关判决书记载,在后来几年,双马煤矿所在集团虽与马家滩镇政府、灵武市国土资源局签订了临时征地、征用土地补偿等协议,但其在未向孙国友补偿的情况下相继占用孙国友的林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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