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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借”11年车辆终找回盐池县法院这件“终本”案件受到当事人表扬
2023-08-01 05:12:51    来源 : 腾讯网


【资料图】

【来源:宁夏高级人民法院】

近日,盐池县法院执行局执行干警高若宸收到了一面由北京当事人杨某邮寄的锦旗,锦旗上“人民法官、执法为民,急民所急、为民解难”十二个字,展现了当事人对执行干警认真负责办案的工作作风的充分肯定和认可。盐池县法院于7月上旬报结了一件“终本”案件,系申请执行人杨某与被执行人郭某、唐某物权保护纠纷案,最终被执行人向杨某交付了返还车辆,并支付执行到位案款2000元。

2012年6月,郭某从杨某处借得一辆京A牌照“本田”牌车辆并长期占有使用,后在未经杨某允许的情况下,郭某又擅自将车辆转交给唐某使用。因郭某、唐某经济纠纷长期未决,致使郭某多次追要车辆未果。2023年2月20日,杨某为维护个人合法权益,依据生效的法律文书向盐池县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要求郭某、唐某返还车辆,并支付车辆占有使用费30000元。

“我是杨某的弟弟,当事人本人罹患疾病已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唐某、郭某在内蒙古做过生意,又分别在宁夏、山东等地居住,这些年为了找回车辆,我们长期奔波于内蒙古、宁夏、山东多地,这辆车已脱审两年,如果再不审验,我们的损失恐怕会进一步扩大!”通过大量的电话沟通,执行干警能够清楚地感受到当事人的情绪。面对当事人的期盼,执行干警一方面不断对被执行人讲法说理,言陈“拒执”利害,督促郭某、唐某主动履行;另一方面联合多方调查车辆下落,一次又一次核查车辆轨迹,追寻财产线索。

最终,被执行人郭某迫于执行压力提供了车辆线索,盐池县法院依法扣押了车辆,第一时间联系了申请执行人杨某并完成交付。在交付的过程中,执行干警又耐心细致地讲解了案件的办理情况:郭某、唐某在执行系统中有多案在执,因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已被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惩戒名单,除去扣划金额后,执行诉求无法全部实现,该案将依法“终本”。当事人杨某在认真听取后,表示认可法院执行过程与结果,他说:“我们在北京摇号多年,都没有取得牌照,这辆车虽然价值不高,但牌照对我们非常重要,能有这样的结果,我们已经非常满意了!”在执行干警的陪同下,当事人杨某检查核实了车辆信息与状况,返回北京后向执行干警邮寄了锦旗以表达谢意。

千里送锦旗,路遥情更深。每一起案件的背后,都体现着盐池县法院干警对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坚守。风急更须踏浪舟,盐池县法院将进一步加大案件执行力度,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之事,切实提高人民满意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供稿:孙岩博

来源:盐池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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